徵求「本校與東海大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案
本校與中興大學進行跨校跨領域合作研究,115年度合作案公告徵求計畫案,相關說明如下:
一、計畫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週二)截止收件後審查(逾期恕不接受申請)
二、計畫執行期程與申請人資格
計畫執行期間: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以本校專任教師為主。每人至多申請一個計畫,且專長領域需與申請主題相符,經審核後始予接受申請。
三、補助件數與經費規模
計畫申請經費以50萬元為原則,雙方共同等比例出資,實際經費以審查通過公告金額為準,經費編列與核銷需符合本校相關規定。
四、研究領域與類型
本合作案研究領域包括:
五、計畫書檔案請合併在同一個PDF檔案中:
命名格式:115興中計畫(主持人名+共同主持人名)計畫書(務必先行確認合作主持人)
- 計畫書須電腦繕打,以電子郵件寄送PDF電子檔至lcy@csmu.edu.tw。(不收紙本,惟首頁需有雙方人員簽名或蓋章之掃描頁)
- 計畫主持人應檢附國科會生科司 個人學術研究績效表之PDF檔,以供審查委員參考(請合併在計畫書後)。
- 計畫主持人五年內最具代表性之學術著作。
- 計畫凡涉及人體試驗者,請檢附「人體試驗委員會」同意書影本一份。涉及動物試驗者,請檢附「動物實驗管理小組」同意書影本一份(須同時加附動物實驗倫理3R說明)。涉及基因重組實驗者,請檢附「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同意書影本一份 (以上文件請合併在計畫書後)。如於計畫收件時未附者,須於計畫執行前補齊(請在送出計畫申請書時,先於首頁該項後註明「後補」),未補齊者,撤銷該計畫。
- 如先前執行之計畫已有發表論文,請加填「成果調查表Word檔」,並附該論文PDF檔。
六、審查方式
- 行政審查:由本校研發處以及興大生科中心進行計畫申請人員之資格審查作業。
- 計畫初審:由本校研發處以及興大生科中心委由校外專家進行審查、評分。
- 計畫複審:校外專家審查(計畫初審)完畢後,由二校代表召開會議,進行所有申請計畫複審評分作業,並核定經費。
- 計畫核定:由中山醫學大學研發處及中興大學生科中心公告核定通過件數及金額。
七、計畫結案及成果
- 結案報告:計畫結束後2個月內,請雙方主持人自行協議,由一人負責繳交結案報告(格式另通知),未按時繳交者,不受理次一年度計畫申請,計畫未繳交者,於補繳完成前,喪失計畫申請之資格。
- 論文發表:計畫執行完畢三年內必需發表一篇(或以上)SCI 論文,否則不再受理申請計畫。合作研究計畫發表論文時應引用計畫編號,並將合作主持人列為共同作者之一,排名由雙方自行協商。發表研究成果時,中文請註明「興中合作研究計畫經費補助(NCHU-CSMU XXXXX計畫編號)」。英文為National Chung Hsing University and Chung Shan Medical University(NCHU-CSMU XXXXX計畫編號)。
- 成果發表會:不定期舉辦研究成果發表會,各研究計畫主持人應代表出席並發表研究成果。
八、中興大學「研究媒和平台」網址https://hr.nchubtc.com/ (亦歡迎合作單位人員註冊)
九、聯絡窗口
請申請者務必於申請截止日前,將申請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研發處研究資源中心。承辦人收到文件後將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若申請者隔日仍未收到回覆,請主動來電洽詢,以確保文件順利送達。承辦人:劉千榆(分機11342,電子郵件:lcy@cs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