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本校114學年度「跨校際合作案計畫徵求」自即日起至115/1/19止受理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2-01

 

一、本校自101學年度起與逢甲大學推動跨校跨領域合作研究,強化雙方於醫用材料、醫療照護及其他醫學相關之跨領域研究能量。現辦理114學年度合作案計畫徵求,公告及審查考評相關說明如下,並檢附「中山醫學大學與逢甲大學研究合作計畫申請作業說明」。

 

二、計畫徵求期間與執行期間

(一)計畫徵求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19日止

(二)核定計畫執行期間:115年3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

 

三、申請資格

本合作案由本校與逢甲大學之專任教師共同合作申請。有意申請者請自行徵詢逢甲大學合作夥伴達成合作意向。

 

四、補助件數與經費規模

本案預計補助1至2件,核定經費以審查通過並公告之金額為準。經費編列與核銷須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五、計畫徵求

(一)本合作案研究領域包括

      1. 臨床醫學與工程領域應用

      2. 復健醫療(包括語聽、職治與物治)

      3. 生命科學領域

      4. 其他研究領域

(二)就上述研究領域公開徵求合作研究計畫書。

(三)產學合作計畫須有合作企業共同加入研發團隊,並提供企業配合款經費至少大於或等於計畫申請補助經費總額25%。

 

六、審查方式

計畫主持人應於115年1月19日前,將計畫申請書電子檔(產學合作計畫須含合作企業意願書)送交承辦窗口。

 

七、考評

本合作案應於計畫執行期滿三個月內提交結案報告書,內容需包含

  • 除現況說明、執行成效及SCIE、SSCI投稿規劃。
  • 應有專利申請及技轉可能性評估之說明。
  • 企業配合之產學合作案成果及其衍生效益說明。(產學合作計畫填寫)
  • 培育人才之成果。

計畫執行結束後二年內必須提交與計畫名稱相符之SCIE、SSCI或技轉、專利(需附接受或提送證明),如未完成者,將要求計畫主持人歸還所有計畫款項。

 

八、聯絡窗口

聯絡人:劉千榆(分機11342,電子郵件:lcy@csmu.edu.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