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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本校與東海大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4-28

 

徵求「本校與東海大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案

一、本校自114學年度起與東海大學推動跨校跨領域合作研究計畫,旨在強化雙方於醫用材料、醫療照護及其他醫學相關跨領域應用研究之合作,並結合綜合型大學之發展特色,促進學術交流與研究能量整合。本計畫之公告內容及審查評估相關事項說明如附件,並檢附「中山醫學大學與東海大學研究合作計畫申請作業說明」供參。

 

二、計畫徵求期間與執行期間

(一)計畫徵求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28日止。

(二)核定計畫執行期間: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

 

三、申請資格

本合作案由本校與東海大學之專任教師共同合作申請。有意申請者請自行徵詢東海大學合作夥伴達成合作意向。

 

四、補助件數與經費規模

本案預計補助3至4件,個別型每件上限50萬,核定經費以審查通過並公告之金額為準。經費編列與核銷須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五、計畫徵求

(一)本合作案研究領域包括

1.健康福祉與高齡社會

2.智慧醫療與數位健康

3.醫療法制與倫理治理

4.心理健康與社會支持

5.精準醫療與生技創新

6.公共衛生與永續發展

7.其他相關研究領域

(二)就上述研究領域公開徵求合作研究計畫書。

 

六、計畫提交說明

計畫主持人應於1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將計畫申請書PDF電子檔送交本案承辦窗口,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文件請整併為單一PDF檔。不收紙本,惟首頁需有雙方人員簽名或蓋章)

 

七、考評

(一)本合作計畫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二個月內提交結案報告書。

(二)計畫執行結束後三年內,應提出與本計畫名稱相符之學術成果,包括發表於SCIE或SSCI收錄期刊之論文,或完成技術移轉、專利申請等成果(需檢附接受或提送證明文件)。

(三)未達上述成果要求者,將要求計畫主持人歸還所有計畫款項。

 

八、聯絡窗口

聯絡人:劉千榆(分機11342,電子郵件:lcy@cs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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