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本校與東海大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
徵求「本校與東海大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案
一、本校自114學年度起與東海大學推動跨校跨領域合作研究計畫,旨在強化雙方於醫用材料、醫療照護及其他醫學相關跨領域應用研究之合作,並結合綜合型大學之發展特色,促進學術交流與研究能量整合。本計畫之公告內容及審查評估相關事項說明如附件,並檢附「中山醫學大學與東海大學研究合作計畫申請作業說明」供參。
二、計畫徵求期間與執行期間
(一)計畫徵求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28日止。
(二)核定計畫執行期間: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
三、申請資格
本合作案由本校與東海大學之專任教師共同合作申請。有意申請者請自行徵詢東海大學合作夥伴達成合作意向。
四、補助件數與經費規模
本案預計補助3至4件,個別型每件上限50萬,核定經費以審查通過並公告之金額為準。經費編列與核銷須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五、計畫徵求
(一)本合作案研究領域包括
1.健康福祉與高齡社會
2.智慧醫療與數位健康
3.醫療法制與倫理治理
4.心理健康與社會支持
5.精準醫療與生技創新
6.公共衛生與永續發展
7.其他相關研究領域
(二)就上述研究領域公開徵求合作研究計畫書。
六、計畫提交說明
計畫主持人應於1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將計畫申請書PDF電子檔送交本案承辦窗口,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文件請整併為單一PDF檔。不收紙本,惟首頁需有雙方人員簽名或蓋章)
七、考評
(一)本合作計畫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二個月內提交結案報告書。
(二)計畫執行結束後三年內,應提出與本計畫名稱相符之學術成果,包括發表於SCIE或SSCI收錄期刊之論文,或完成技術移轉、專利申請等成果(需檢附接受或提送證明文件)。
(三)未達上述成果要求者,將要求計畫主持人歸還所有計畫款項。
八、聯絡窗口
聯絡人:劉千榆(分機11342,電子郵件:lcy@csmu.edu.tw)
